谁知他等了半天也没见人回话,开灯一看时竟发现这熊孩子已经走了。
现在的孩子走路都不带声的?
幸好他现在脾气已经好了不少,否则这瓜娃子的屁股怕是要被他拿去做开花馒头的。他还没问清楚他们为什么要非法入侵他家呢!
走进屋后,洛维总算露出了真面目,原来所谓的“怪兽的角”不过是他灰色大衣的帽子,虽然圣诞已经过去了3个月,可他依然穿着这身鹿角大衣,里头也不知道塞了多少衣服,肿的像个肉馅春卷,看上去上下一样粗,若是躺在床上压根叫人分不清头脚。
可就算他穿了这么多看上去好像还是胃寒一样,缩着脖子揣着手,似乎永远直不起腰。
一进屋他就犯起了愁,地上这么多的大包小包,要搬家的话得搬到下辈子才能完吧。
最后他收拾来收拾去把自己收拾上了床,洛维为人有一个铁打的原则——能明天做的事情今天打死不做。以至于大概一个月之前他就嚷嚷着要搬家今天才把这些破烂拾掇好,迷迷糊糊中他想着:“今天好像见着了一个人,是谁呢?”
至于第二原则就更好解释了,所有被忘了东西肯定不重要。
他是不会承认他已经老了这个事实的,在他心里他还是个玉树临风的美男子,虽然这三个字里只有后俩字和他有关。
洛维呼声震天,就差把屋顶掀个盖,丝毫没有注意到外面一双暗中观察的眼。
第二天他醒的时候天已经大亮了,他缩着脖子靠在门边晒太阳,